[全部]浅析XX乡抗震救灾应急预案(二)
2019-11-29

3、通信

乡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通信方式:利用公共网络及现有的一切通信设备适时获得灾害现场情况。电信部门要迅速了解灾区的通信状况并派出人员进行维护和抢修。

地震现场的应急通信方式:电信部门派出移动应急通信车,及时采取措施恢复地震破坏的通信线路和设备,保持灾害现场与乡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联络,确保灾区通信畅通。

4、指挥与协调

(1)、Ⅰ和Ⅱ级响应

乡人民政府了解震情和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报告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和民政局;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启动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地震应急工作;协助配合国家、市、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工作。

乡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和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援助,组织指挥灾区的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

(2)、Ⅲ级响应

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乡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乡人民政府了解震情和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报告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和民政局;启动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地震应急工作。

乡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和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援助。根据灾区的需求,决策和处理下列事项:

第一,请求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尽可能在第一时间内抢救被压埋人员,减少人员伤亡。

第二,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和防疫队赶赴灾区。

第三,部署饮用水和食品的供给、伤员后送、物资调运、交通保障工作。

第四,组织乡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和非受灾地区对灾区紧急支援。

第五,做好与国家、市、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请示、联络工作。

(3)、Ⅳ级响应

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乡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乡地震办组织协调乡地震应急工作。

乡人民政府了解震情和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报告县人民政府和民政局;启动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

乡地震办组织协调乡地震应急工作:乡地震办向乡政府报告震情、灾情,提出地震趋势估计;向灾区派出地震现场工作队;协调乡级有关部门在灾区的活动;应急结束后,向乡政府汇报地震应急工作。

5、紧急处置

地震灾害现场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地震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体制。

现场应急处置的主要内容是:沟通汇集并及时上报信息,包括地震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埋压的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组织查明次生灾害危害或威胁;组织采取防御措施,必要时疏散居民;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后果;组织协调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估计救灾需求的构成与数量规模,组织救援物资的接收与分配;组织建筑物安全鉴定工作;组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各级各类救援队伍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与协调。救援队伍到达灾区后向现场指挥部报到,报告队伍实力,了解灾情与救援行动进展;由现场指挥部划定责任区,部署救援任务;必要时向现场指挥部请求大型机械等条件支援;在救援行动中报告救援行动进展、新发现的情况、需要请示的问题;与现场指挥部协调转移撤离的安排。

6、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乡地震办协调组织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开展灾区搜救工作;

乡人武部民兵应急分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请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扑灭火灾和抢救被压埋人员。

乡中心卫生院组织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队伍抢救伤员和防病工作。在地震废墟中进行人员抢救要按照搜救营救程序实施 。现场快速展开:现场快速勘察,设置警戒线,建立救援基地。

搜救行动:展开人工搜索尽快发现地表或浅埋的受难者,对重点部位进行仪器搜索以精确定位。

营救行动:采用起重、支撑、破拆及狭窄场地营救,高空营救等方式,使受难者脱离险境。

医疗救护行动:由具有现场急救经验的专业急救医生,采取医疗救护手段对受难者进行救助,迅速转送医疗站。

7、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对震损建筑物能否进入、能否破拆进行危险评估;探测泄漏危险品的种类、数量、泄漏范围、浓度,评估泄漏的危害性,采取处置措施;监视余震、火灾、爆炸、放射性污染、滑坡坍塌的威胁和因破拆建筑物而诱发的坍塌危险,及时向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8、群众的安全防护

乡民政办、社会事务中心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乡政府具体制定群众疏散撤离的方式、程序的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9、次生灾害防御

请求县公安消防支队协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处置地震次生灾害事故。

乡农技中心、电信、供电所对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并请求县环保局加强环境的监测、污染控制。

乡国土、住建所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

乡党政办、综治办督导和协调灾区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行业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

10、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

在区地震局的帮助指导下,乡地震办会同县地震办向震区派出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工作队伍,布设地震现场监测和前兆台站,增强震区的监测能力,协调震区与邻区的监测工作,对震区地震类型、地震趋势、短临预报提出初步判定意见。

11、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乡人民政府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乡人民政府动员非灾区的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邻近的乡人民政府根据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视情况开展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的活动。

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乡人民政府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抢救人员,并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乡人民政府动员非灾区的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

12、地震灾害调查与灾害损失评估

乡地震办协助上级地震部门开展地震烈度调查,确定发震构造,调查宏观异常现象、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等。

13、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要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工作原则,乡地震办、乡民政办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和本部门职责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14、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的条件是: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达到上述条件,由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的原机关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有关紧急应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宣布。

五、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2、社会救助

乡民政办负责接受并安排社会各界的捐赠。

3、保险

保险公司依据保险法做好有关保险责任现场查勘、理赔和给付工作。

4、调查和总结

由乡指挥部会同上一级对地震灾害事件进行调查,总结地震应急响应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上报县政府。